滨中小企局字〔2015〕33号
关于申报滨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县中小企业局(办),滨城区、沾化区经信局,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有效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和引导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完善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山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申报滨州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 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事务代理服务、融资担保服务、质量品牌服务、信息化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咨询服 务、市场服务、法律服务等中小企业需要的共性服务,管理规范,服务效果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专业服务机构(不含省级、市级创业辅导基地)。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拥有从事中小企业专业服务、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3、专业服务人员在5人以上,有固定的服务场地,具备提供公共服务、公益性服务的能力以及装备设施;
4、实际运行时间一年以上,服务质量优良,内部管理规范,运行状况良好。
三、申报材料
1、滨州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认定申请表;
2、公司章程、内部工作流程、相关规章制度及重大事项记录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复印件;
4、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服务机构从业资格、资质等级等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6、服务机构获得的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7、上年度开展中小企业专业服务项目业绩报告,包括公司运营情况、业务开展情况、服务项目汇总表以及取得的成效等;
8、上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9、其他能证明本机构服务能力和实力的材料。
四、申报要求
1、各县区推荐的服务机构不超过2个;
2、市直服务机构直接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申请;
3、各县区中小企业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市级服务机构服务申报工作,督促服务机构如实填报信息,并认真审核,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4、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务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申请表等纸质材料1份,报市中小企业局政策调研科,同时发电子版。
联系人:温 波 文竹林 电话:2297183
邮 箱:bzzxqyj@126.com
附 件:1、滨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认定申请表
申请表.doc
2、滨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认定汇总表
汇总表.xls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