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中小企字[2015]34号
关于对中小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目标企业进行审议的通知
各县(区)中小企业局(办),滨州开发区、高新区、北海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下发的中小企业改制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的要求,拟于近期组织专家对目标企业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议时间:2015年12月底前。
二、审议范围:从100家目标企业中随机抽查部分企业。
三、审议材料:目标企业提交的改制或治理结构完善工作书面报告。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简况:(1)企业名称;(2)企业住所;(3)法定代表人;(4)经营范围;(5)注册资金;(6)股东组成及股权结构。
(二)企业股权结构是否明晰。
(三)企业是否健全了内部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人员构成等。
(四)企业是否健全了对经理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经理人进行激励和约束等相关的制度、规定、方式等。
(五)公司章程是否规范,是否适应企业规范管理的需要。
四:其他要求:
目标企业书面报告等相关材料于12月15前上报市局,由市局组织专家进行审议。
联系人:董雪梅 董素芝 电话:2215236
邮箱:bzmyxh@163.com
201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