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经信技函字〔2016〕1号
各县(区)经信局,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鲁经信技字〔2016〕12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所属企业根据省经信委通知要求按时上报,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申报时间
每季度首月1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期10个工作日,逾期网络自行关闭。各县区局于申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文件及申报企业名单以PDF格式报市经信委技装科。
二、项目管理和调度
省经信委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1日起组织开展已列入计划项目的调度工作,调度期10个工作日,请按时完成。
三、其他要求
1、各县区经信(发)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织本辖区重点龙头企业加快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项目质量和水平。每个季度的申报和调度工作不再另行通知。
2、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情况将作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优先列入省及国家技术创新专项工作支持范畴。
3、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企业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联系人:郭艳红 周文锋 联系电话:2215102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pdf
ed26a98c7d16bb516a1dbd614182d810.pdf
201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