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
补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合作金融机构:
根据《山东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企〔2015〕36号)规定,为规范2016年省级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审核及资金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微企业名单管理
小微企业是指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的企业。纳入省级风险补偿资金补偿范围的小微企业,仅限于依法纳税并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域征信服务平台目录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 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依法纳税小微企业名单或纳税信用级别为B级及以上小微企业名单,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济 南分行,由其及时纳入省域征信服务平台目录。各贷款银行可通过该平台对贷款企业是否可享受风险补偿扶持进行查询。
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将合作金融机构申报的小微企业名单统一汇总,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审定后,相关企业不良贷款本金损失,可由省级风险补偿资金给予补助。
二、合作金融机构主体资格审核
根据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等七部门与各合作金融机构签订的《山东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业务合作协议》,合作金融机构应达到“三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30%等条件。
山东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应规范引导合作金融机构当年度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开展。山东银监局于每季度结束前5日,将合作金融机构“三个不低于”任务最新完成情况反馈省财政厅。
三、风险补偿资金申请程序
(一)风险补偿申请受理。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合作金融机构以省级银行或地方商业银行总行为单位,对逾期认定为不良且余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 款进行汇总(附件1),与下列材料一并提报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初审。各合作金融机构2016年第一批风险补偿资金申请应于1月25日前报省财金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1.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内容须包含申请银行“三个不低于”任务完成、贷款发放、拟申请补偿企业、相关不良贷款及债务追偿措施等。
2.贷款合同及其附属合同(如有)、贷款借据复印件。
3.拟申请补偿小微企业征信报告。
4.拟申请补偿小微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相关贷款投向用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购销合同、工程合同等)。
6.如贷款为向企业实际控制人发放,提供贷款人为实际控制人的证明材料。
7.申请补偿的贷款转为不良贷款的证明材料。
8.《资金申请声明》(附件2)等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风险补偿材料审查。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在受理风险补偿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初审,并将初审意见(附件3、4)报送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
(三)风险补偿资金核准。省财政厅会同省中小企业局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初审意见进行审核,根据核定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本金损失数额,计算确定省级风险补偿资金补偿数额,于5个工作日内批复下达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风险补偿资金拨付。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批复文件,将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拨付合作金融机构。
(五)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合作金融机构对获得的风险补偿资金应主要用于弥补小微企业贷款损失,降低银行贷款坏账水平。省金融办负责监督、指导合作金融机构 规范办理、使用省级风险补偿资金。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金融机构对已补偿的不良贷款或核销的呆账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并对贷款表外应收利息以及核 销后应计利息等负责继续催收。清收所得按比例返还省级风险补偿资金专户。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完善小微企业贷款信息报送。合作金融机构应以省级银行或地方商业银行总行为单位,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省中小企业局、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送上一季度小微企业贷款(含担保贷款)情况(见附件5)。
(二)严格申请材料审查及处罚措施。合作金融机构弄虚作假或与企业合谋骗贷、套取省级风险补偿资金的,一经查实,依法追回风险补偿资金,取消其合作金融机构资格,3年内禁止其申请其他政策性资金,在有关媒体公告并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三)相关部门联系人
省财政厅:高 洁 电话:0531—82669770
省地方税务局:吴 遐 电话:0531—82613622
省金融办:刘 威 电话:0531—86061620
省中小企业局:董广山 电话:0531—82037235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赵宇翔 电话:0531—86167235
山东银监局:陈 菲 电话:0531—86193519
省国家税务局:扈新颖 电话:0531—85656270
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韩彩红 电话:0531—82789691
附件:1. 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申请汇总表_
附件1.doc.doc
3. 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初审汇总表
附件3.doc.doc
4. 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初审明细表
附件4.doc.doc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1月13日
信息公开选项: 依申请公开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