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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直报企业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打印]发布时间:2016-02-16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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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直报企业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中小企业局(办):

2015年各县(区)中小企业系统统计员和直报企业统计员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市的直报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得到了山东省中小企业局的充分肯定。为更好地做好2016年我市的中小企业直报工作,特做如下要求: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县区中小企业局(办)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直报审核工作,每月按时上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数据上报要真实、准确。统计工作的生命力在于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各企业必须真实上报各项数据,并且要做到准确和及时。

三是本年度企业调整本月必须到位。部分直报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时上报的,可以在本月进行更换,剔除1家必须补上1家,确保本县区的直报企业数量不能减少。县(区)审核上报的时间要在18日前完成,企业上报要在此基础上提前3-5天。

四是行业范围放宽,数据把关要严。对已经注册和拟增加企业要进行逐个审核,对生产连续多年亏损或基本瘫痪不生产的企业要剔除,要扩大直报企业范围,不要仅局限于工业企业,可以安排服务类小微企业上报,尽量监测到多个行业。

按照省局要求,各县区统计人员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邮箱和qq号,请于222日前报市局规划发展科,市局汇总后报省局备案。

联系人:市局规划发展科   张秀涛

  话:2297187   邮箱:ghfzk187@126.com

 

 

滨州市中小企业局

                     201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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