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关于提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项目的通知

[打印]发布时间:2016-07-13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340

/ecdomain/ecplatform/fileHandle.do?action=read&objectID=20160712102740749

鲁中小企局函[2016]55号

关于提报中小微企业信贷需求项目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工作部署,着重解决融资难和融资贵的突出问题,省局将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项目对接活动”,请各市局(办)积极提报信贷需求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全面调度和汇总辖区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具体到各个企业、融资项目和信贷数额等等。

二、提报的融资需求企业,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稳定的生产条件,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预期,符合信贷的基本要求,确保对接活动成功率。重点突出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等信贷需求,原则每市提报企业信贷项目数不低于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实有数的20%。

三、对一些优质企业和项目,因缺少抵(质)押难以得到贷款的,要积极组织担保、保险等机构提供服务,省局也将联合省再担保集团提供相应再担保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担保代偿按比例进行分担补偿。

四、对一些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因抽贷、断贷、续贷影响正常生产的,要调查研究、摸清实清,实事求是和详实备注说明(可专附),便于有针对性协调解决问题。

五、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对产能过剩“5+4”等传统行业的优质企业,特别是技术改造项目,有订单、有品牌、有效益、暂时出现流动性紧张的企业,要灵活运用续贷展期、资产置换等手段,给予帮助化解危机,不搞“一刀切”式的信贷退出。

六、加强工作协调和沟通,积极调动各方因素确保提报企业和项目信贷需求的落实。省局将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建立协作督导机制,认真汇总和分析提报的信贷项目需求,督导各商业银行对接服务,对符合信贷条件不落实的,要一对一调度和分析,分清原因和责任,实施精准指导和服务。

七、各市局(办)联系人的联络方式和提报的“2016年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调度表”(电子版)及附注说明材料,于7月26日前报省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董广山 82037235

邮 箱:13869108209@163.com

附件:  2016年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调度表.xls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7月11日

Copyright 2020 滨州市工业企业产供销综合服务平台 www.smeb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鲁ICP备17031206号-15

鲁公网安备 37162102000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