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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担保行业发展情况调研和报送2016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工作的通知

[打印]发布时间:2016-07-26    有效期:2016-07-29 至 2016-08-08    点击: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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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小企局函[2016]57号

关于开展全省担保行业发展情况调研

和报送2016年上半年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省直担保机构:

为全面掌握当前我省担保行业发展情况,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省局决定对全省担保行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同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16〕200号)要求,现将担保行业发展情况调研和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担保行业发展情况调研工作

(一)调研内容

1、担保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重点摸清去年和今年上半年担保机构个数、注册资本、担保贷款额、营业收入、利税总额、代偿情况和被担保企业户数、新增营业收入、利税总额、职工人数等。

2、担保机构扶持政策和措施设立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市、县两级担保扶持资金或基金设立情况,营业税减免情况等。

3、担保公司与银行业务合作情况。主要包括:合作门槛、风险比例分担、担保放大倍数和担保贷款利率及担保费率情况。

4、担保机构与省再担保集团合作情况,参加再担保体系和尝试使用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的意见和建议。

5、担保行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

6、各市支持担保机构发展好的经验做法,当前积极参与和推动民间投资,开展服务小微企业信贷情况和工作建议等。

(二)调研工作要求

请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接到通知后,先行对本市担保行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研,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要突出重点,有数据、有事例,建议意见要有针对性、可行性。同时填写2015年和2016上半年《担保机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与调研报告一起于2016年8月8日前报省中小企业局。省中小企业局、省担保行业协会视情组织调研组,赴部分地市和担保公司实地调研。

二、2016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

(一)报送对象

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

2016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三)报送方式

各担保机构登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p://coids.sme.gov.cn或 http://coids.miit.gov.cn),或山东省中小企业局网站(http://www.sdqy.gov.cn/),点击首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网上的信息报送系统说明填写和上报。登录信息报送系统用户名要有“SD”(大写)。

各省直担保机构请直接登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 报送信息,由省级管理机关负责审核。

(四)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请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和省直担保机构抓紧组织,于8月8日前完成汇总审核和报送,同时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范华磊 董广山

电 话:0531-82906608 82037235

邮 箱:sddbxh@126.com

信息报送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8574511,68208823

附件: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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