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6〕77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有关单位:
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企业调研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中小企业系统调研计划的通知》要求 , 现就做好2016年度全省中小企业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列入2016年全省中小企业系统调研计划的调研报告。
2.2015年11月1日以后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完成的有关中小企业的调研报告。
3.2015-2016年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企业等单位完成的有关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题调研报告或成果。
专著、领导讲话、总结、文件、会议材料、软课题研究和理论研究文章等文体不列入申报评价范围。
二、评价程序
1.各市中小企业局(办)负责组织征集、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省局。省属社团、省属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省局。
2.省局委托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有关专家对符合要求的调研报告进行评价,评选出2016年度山东省中小企业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对优秀调研成果发文公布,颁发证书。
三、评价标准
1.成果进入政府决策的应用程度。进入决策主要包括:依据调研成果,制定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党委、政府或上级部门的各类会议对调研成果提出了推进意见;党委、政府或上级部门领导同志对调研成果作出了推进批示等。
2.成果的思想性、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3、成果的文字结构、文字简洁、行文流畅等综合水平。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优秀调研成果申报书、调研报告正文及有关附证材料三部分。纸质材料要求A4开本竖装成册, word电子版要与纸质材料一致。
2.每篇调研报告申报的文字一般不超过6000字。
3.若有涉密的情况,请严格按照涉密有关规定报送。
4.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地址济南市玉函路25号,邮编250002),同时发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张永宾 0531-82037255,kj0126@126.com
政策调研处:刘会友 0531-82037281,liuhy@smesd.gov.cn
附件1:山东省中小企业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中小企业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 附件
鲁中小企局函[2016]77号.docx点击下载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