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6〕83号
关于推荐第五批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有关省行业协会:
根据《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推荐第五批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市推荐的示范平台数量不超过3个,各省行业协会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2.各市和省行业协会要按照《办法》要求,对推荐平台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在对其服务业绩进行测评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将推荐文件、申请表、推荐表、测评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等纸质文件1式3份于11月30日前报创新服务处,同时发电子版。有关表格和申请材料按《办法》要求填写,其中,申请表《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须附协议复印件。
3.联系方式
创新服务处 景方凯 0531-82037287 邮箱 jingfangkai@163.com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