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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省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打印]发布时间:2016-11-03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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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小企局函[2016]84号

关于开展2016年

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

省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预〔2011〕67号)、《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企〔2014〕29号 )的有关规定,省中小企业局确定对2016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省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绩效评价重点

2016年项目由过去事后申报改为事前签订合作委托协议的方式,评价重点为协议的完成情况,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服务效果,杜绝不合规现象。

二、绩效评价范围

2016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省直共计20个项目(绩效评价项目名单附后)。

三、绩效评价内容

(一)资金管理情况。主要评价每类资金支出的项目目标和项目决策、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资金到位和财务处理、资金使用合规性等。

(二)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与我局签订的委托工作协议,主要评价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微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技术创新及改善中小微企业服务环境等重大专项的使用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评价程序和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属于项目完成结果评价,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现场评价方式。

委托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作为第三方中介评价机构,以协议的完成情况作为申请财政资金补贴的重要依据开展实地检查,参照各单位与我局各有关业务处室对接的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定于11月1日起对被检查项目进行评价,各被评价单位应予积极配合。

五、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将和资金挂钩。如果未按照协议完成工作任务,未按照计划使用资金,省局将会同省财政厅将拨付的财政资金收归国库,并取消今后的申请资格。对任何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绩效评价标准和结果等信息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提高透明度。

六、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局规划发展处 姜俐利

联系电话:0531-82037257

邮箱:274683048@qq.com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李舒月

联系电话:13953131917

邮箱:jnsclsy@126.com

附件:  2016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省直项目绩效评价名单.doc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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