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6]90号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11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关于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委办明电[2016]18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16]1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这期间人流、物流集中,群众性活动增多,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各级中小企业部门和企业单位要保持高度警觉,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上毫不放松,在遏制重特大事故上毫不放松,在落实安全责任上毫不放松,在筑牢安全基础上毫不放松,狠抓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着力应急防范,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目前已进入冬季,雨雾、冰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增多,年终岁末工矿企业进入生产经营活动旺季,不安全因素增多,防控难度加大。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局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生产漏洞。要督促企业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同时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对重点企业不间断地开展检查,督促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安全大检查期间,省局将组织力量赴各市进行重点督查。
人命关天,安全为大。各级中小企业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生产作业场所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查访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各相关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