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6]94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机关各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宣传工作,改善营商环境,助推全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局部署和安排,2017年,省中小企业局继续与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合作《山东中小企业之声》节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目频次及播出时间
每周一期,全年50期。
每周四中午10:30—11:00。
二、主要宣传内容
2017年,《山东中小企业之声》重点围绕全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产业集群、特色产业镇、公共服务、科技进步、转型升级等进行宣传。
1.政策环境和创业创新
组织实施:由省、市局组织完成
主要内容:由各市局重点介绍本地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
2.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镇
组织实施:由县局组织部署
主要内容: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兴业态、产业集群或特色产业村镇。
3.公共服务
组织实施:由市局、县局和企业共同完成
主要内容:各地为中小企业服务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突出独到的、具有特色的服务,重点介绍各地在创新服务方面的亮点和故事。
4.科技进步
组织实施:由市局、县局和企业共同完成
主要内容:突出一企一技术、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等,突出企业科技发展成就和科技强企为企业带来的变化。
5.转型升级
组织实施:由市局和部分县局及企业结合起来做
主要内容:各地在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方面做的工作,中小企业在转型升级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三、节目制作流程
1.组稿编辑
每期节目必须形成完整的文字稿。在节目组和各地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节目提纲,由各市经办单位按照提纲准备7000字的书面材料报省局和省广播电台,由省局和节目责任编辑共同审定。
2.节目制作
稿件通过审核后,由各市安排相关人员走进直播间制作节目。
3.节目形式
各市嘉宾与省广播电台主持人在直播间以访谈的形式进行录制。
四、几点要求
1.《山东中小企业之声》是2017年全省中小企业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委派专人负责,保证每期节目按时、保质完成。
2.每个市要在省局列出的各市节目播出日期前两个月,把本市的具体宣传方案报省局和省广播电台。
3.济南、淄博、潍坊在12月20日前把节目方案报送节目组。
说明:此项活动由省财政支持,不收取市、县和企业任何费用。
4.联系方式:
省局综合(人事)处:王功永 0531—82037283
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王学玮 13953193000
各市县负责中小企业宣传工作联络员请加入山东中小企业宣传QQ群:390538878,注明市、县和联络员姓名。
附件:
2017年节目时间安排.docx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