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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镇发展情况的通知

[打印]发布时间:2017-01-12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137

 

鲁中小企局函[2017]2号

关于报送2016年产业集群及特色产业镇发展情况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了解和掌握全省产业集群及特色产业镇发展情况,请各市报送2016年相关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市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镇2016年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填报2016年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镇发展情况表(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镇2016年营业收入应在10亿元以上。

2.发展情况表填报数据应为2016年全年数据,若暂无全年数据可填报预计数。

3.省局将根据各市局(办)报送情况,对已公布的省级产业集群和山东省特色产业镇进行复核。

4.各市局(办)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报送,于2月1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省局政策调研处。

联系人:白培华 电话:0531-82037273 邮箱:baiph@smesd.gov.cn

附件:  2016年产业集群及特色产业镇发展情况表.xlsx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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