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7]14号
关于推荐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
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构建“双创”支撑平台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环境,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规范发展,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荐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7〕86号)要求,现就推荐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每市择优推荐一家省级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为备选单位。
三、请于3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附件1)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 科技管理处 索 立
联系电话:0531—82037225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