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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第二批省级创新转型优胜企业的通知

[打印]发布时间:2017-04-25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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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小企局函[2017]28号

关于推荐申报第二批省级创新转型优胜企业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贯彻落实全省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企业工作安排意见鲁中小企局字[2017]5号文件要求,现将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创新转型优胜企业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新转型优胜企业的基本条件

1、创新转型优胜企业是指工业主要产业中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工业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股权;已认定为省级以上各类研发、工程和技术中心的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上。

3、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通过竞争发展,形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4、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5、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3年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增速不低于10%,现金流量充足。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节能减排降耗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6、通过“互联网+”、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企业智能化发展在本省同行业处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7、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二年内,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有关要求

1、“十三五”期间,每年认定公布一批创新升级优秀中小工业企业,到2020年,培育1000家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省级创新转型优胜中小企业。

2、本批拟认定公布200家,请各市按分配名额申报。

3、申报企业需上报纸质材料1份((含《申报书》、《申请表》和有关证书等佐证材料)和电子版《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转型优胜企业推荐汇总表》1份,《申报书》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4、上报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25日。

联系人:科技管理处  谢海涛电话:0531-82037296

邮箱:xieht.123@163.com

 

附件:1、  创新转型优胜企业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转型优胜企业申报书》编写提纲

附件:3、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转型优胜企业申请表

附件:4、  创新转型优胜企业推荐汇总表.xlsx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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