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7]27号
关于开展2016年山东省创业补助创新奖励
资金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根据《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预〔2011〕67号)、《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企〔2014〕29号 )的有关规定,确定对2016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重点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范围
2016年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安排的各类重点支出项目。
二、绩效评价内容
(一)资金管理情况。主要评价每类资金支出的项目目标和项目决策、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资金到位和财务处理,资金使用合规性等。
(二)资金使用效益。主要评价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微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技术创新及改善中小微企业服务环境等重大专项的使用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评价程序和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属于项目完成结果评价,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问卷调查和现场评价两种方式(绩效评价项目及受托评价机构名单附后)。
委托山东牡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中介评价机构,开展实地检查,并对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定于4月24日起对被抽查项目进行评价,各市主管部门及被评价单位应予积极配合。
四、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将作为研究改进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今后安排年度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是建立科学、合理绩效评价体系的基础,对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市要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职能分工实施好本地区绩效评价工作。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接、组织参加绩效评价及汇总评价情况;配合财政局做好指导督促工作。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在组织评价过程中,要结合当前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侧重从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及转型升级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做好今后资金使用和监管工作,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本次评价工作,接到通知后,请将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分别报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工业贸易处 李健
联系电话:0531-82669623 邮箱:sdcz9769@163.com
山东牡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赵峰
联系电话:13402256055 邮箱:sdmd5591618@126.com
附件:2016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重点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及受托评价机构名单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