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7]32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省中小企业信息中心: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服务情况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7〕134号),现就“中小企业服务大数据平台”采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相关服务数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一)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在线上报用户:平台网络的枢纽平台、综合窗口平台和产业窗口平台;示范平台;示范基地
(三)接口上报用户:平台网络的枢纽平台(上报明细数据)
二、工作要求
(一)市主管部门工作要求
1、负责本地区服务体系上报数据的催报和审核。
2、填写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
(二)数据采集内容
1、在线上报数据内容
在线上报用户可登录大数据平台,按照《在线上报操作说明》(附件2)完成在线数据上报。
在线上报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
(2)服务情况数据:平台网络用户填报服务活动信息月报、服务信息月报、特色服务和重大活动情况月报、服务情况年报;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用户填报服务信息月报和服务情况年报,报送工作将作为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测评的内容之一。
(3)调查问卷:不定期填报特定主题调查问卷。
2、接口上报数据内容
接口上报用户按照《接口上报操作说明》开展服务信息实时报送,内容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共享数据指标目录和设计细则(2014版)》中七个基本表数据。
(三)数据报送时间要求
1.在线填报数据:自2017年5月1日起,每月1日至10日报送。
2.接口上报数据:实时报送,每周至少1次。请于2017年6月1日前完成接口对接调试,6月1日开始正式上报数据。
三、报送系统
请登录中小企业服务大数据平台(http://fuwu.sme.gov.cn)进行数据上报。
联系人:创新服务处 景方凯 0531-82037287
政策调研处 白培华 0531-82037273
科技管理处 索 立 0531-82037225
电子邮箱:jingfangkai@163.com
附件: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