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7]35号
各市、有关县(市、区)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2016-2020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培训规划》(鲁中小企局函[2016]6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中小企局字〔2017〕14号)精神,2017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和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承办省级部分巡回大讲堂53期,预计培训8200余人。经与各市、有关县(市、区)和师资单位衔接,现就巡回大讲堂课程内容、举办时间和师资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和师资安排
巡回大讲堂课程设置政策法规、互联网+、创业创新、运营管控、人力资源、品牌营销、财税金融等10多个类别,下设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解读、经济形势分析、创业辅导、企业规范化运营管理、如何打造高附加值产品等40余个专题。所选主讲教师均为相关领域实战派专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培训方式和时间
巡回大讲堂以面授辅导、现场答疑方式为主,分宣讲式培训、咨询式培训和沙龙式培训三种方式。宣讲式培训时间原则上1天,每班100人以上。咨询式培训时间为1-2天,每班原则上不超过80人,围绕培训专题,采取事先调研、事中培训研讨、事后跟踪问效的方式,选择15-20家需求企业,每企业选派相关高管3-4人参加。沙龙式培训采取座谈交流的方式,时间原则上1天,每班不超过30人,专家围绕培训专题,与企业家就相关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分享成功经验、引导达成共识,一道查找、破解企业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管理和要求
1、省级巡回大讲堂由省中小企业局主办,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和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承办,各市、有关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所属培训服务机构组织实施。
2、各市、有关县(市、区)接此通知后,要及时与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和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协会联系,确定办班具体时间,协调落实授课教师,确保巡回大讲堂有序高效进行。
3、各市、县(市、区)要按照鲁中小企局字〔2017〕14号精神要求,督促承办机构及时将巡回大讲堂的情况(培训通知、培训班简讯、学员情况、有关图片等)在当地中小企业信息网上显示,并于培训班结束后7日内将上述材料与学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和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协会。11月20日前,请各市局将当年培训情况进行汇总,将2017年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上报省局创新服务处。
4、巡回大讲堂为公益性培训,本通知安排的讲课教师,其讲课费、交通费等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和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协会负责,教师食宿费(主讲老师和助手不超过3人)、培训场地费、学习资料费等由组织实施的培训服务机构负责。巡回大讲堂将作为考核培训机构服务成效和专项资金补贴的重要依据。
四、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孙宪卫
电话:0531-82037202
邮箱:sdpxzxk@126.com
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协会王娜
电话:0531-82037221邮箱sdglzxxh@126.com
附件:
1、
2017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巡回大讲堂(省级)课程和师资安排.doc
2、
2017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巡回大讲堂(XX班)学员汇总表.doc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