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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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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小企局函[2017]37号

关于做好全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有关省级行业协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积极落实《〈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和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工作会议精神,深度挖掘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新动能,引导中小企业走小而强、小而优、小而精、小而特的发展道路,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小企业发掘一批“隐形冠军”并建立全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数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隐形冠军”条件

“隐形冠军”是指长期专注于某一细分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市场领袖地位的中小企业。

申报“隐形冠军”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3年以上,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

2.年企业营业收入应在1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增长率高于10%,利税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10%,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

3. 主导产品在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10位,且全省前3位。

4.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生产(或提供特色化的销售服务),企业细分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5.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

二、组织实施

(一)发掘遴选和推荐工作

由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隐形冠军”企业的挖掘遴选和推荐工作,有关行业协会可组织本行业领域内企业的推荐工作。

(二)论证公示

省局组织专家对推荐企业评估论证,对通过专家论证的企业,在省局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授予“全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称号,纳入“隐形冠军”数据库管理。

(三)数据库管理

隐形冠军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更新一次,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移出数据库。

三、有关要求

(一)中小企业“隐形冠军”推荐发掘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并对认定的企业进行跟踪服务、政策扶持,培育一批行业冠军。计划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300家以上规模的全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数据库。全面挖掘总结隐形冠军企业的成功经验,加大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二)推荐企业材料,山东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申报表(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简介(企业概况、主要经经济指标、企业细分产品在国内、省内的地位、市场占有率、排名及竞争优势等)。

(三)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行业协会于6月2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书面材料1份和申报表与汇总表电子版)报省局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方式:

科技管理处:谢海涛电话:0531-82037296

发展促进中心:张永宾电话:0531-82037255

邮箱:zhangyb@smesd.gov.cn

 

 

附件:

1.  山东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汇总表.docx

2.  山东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申报表.docx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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