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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中小企业新经济发展情况及推荐新经济示范单位的通知

[打印]发布时间:2017-05-15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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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小企局函[2017]38号
关于报送中小企业新经济
发展情况及推荐新经济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决策部署,培育新经济,引领新常态,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省局拟于6月份召开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新经济经验交流会。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四新”经济发展情况

请各市报送近几年本地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简称“四新”)发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推动“四新”经济发展的打算。

二、推荐“四新”经济典型

前期省局在调研基础上,选择了各市部分“四新”经济典型作为会议典型(见附件1)。请各市撰写报送这些单位的典型材料,典型材料要突出典型单位的主要做法和效果,材料不低于2000字。如有好典型可一并推荐,省局择优确定发言单位和会议交流。

为使推荐典型更有针对性,“四新”范畴应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技术是指可实际推广、替代传统应用和形成市场力量的新技术,而不是简单的产品技术或实验室技术。如机器人、3D打印、新材料、生物医药、大数据、云计算、物联技术、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智能驾驶、可穿戴设备、航天航空技术等的应用和产业化。

2、新产业是指以新科学发现为基础,以新市场需求为依托,引发产业体系重大变革的产业。如网络信息、高端装备、现代服务、绿色能源、传统产业提升等项目。

3、新业态是指伴随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从现有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不同于传统业态的新环节新活动。如网络平台、众创众筹、物流配送、共享经济、旅游健康等。

4、新模式是以市场需求为中心,打破原先垂直分布的产业链及价值链,在研发、制造、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实现重新高效组合。如智能车间、个性化定制、电子商务、设计创意、总部经济、协同创新等。

三、推荐示范单位

省局拟推出一批“全省中小企业新经济示范单位”。请各市按照分配名额(附件2)和新经济示范单位申报条件(附件3),认真填写示范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4)、申请表(附件5),以文件形式推荐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市要认真组织做好典型材料报送和示范单位推荐工作,对材料审核把关。

2、会议典型材料电子版,推荐示范单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于5月27日前报省局。

3、联系方式:景方凯 电话:0531-82037287

邮箱:jingfangkai@163.com

 

附件:

1、  会议交流典型参考名单.doc
 

2、  新经济示范单位推荐名额.xlsx
 

3、  新经济示范单位申报条件.docx
 

4、  新经济示范单位推荐汇总表.xls

5、  新经济示范单位申请表.xls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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