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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通知

[打印]发布时间:2017-06-14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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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

的通知

 

各县(区)中小企业局(办),滨州开发区、高新区、北海开发区经发局:

近期,我省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并印发了《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安发[2017]19号)要求各级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市委、市政府也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省中小企业局按照省安委会要求决定在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各县区局要按照省局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安全生产工作无小事,要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抓实抓细抓到位,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目标:确保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确保较大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全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要做好普查建、风险辨识、监控预警。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好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

                     

附件:

 

1、 省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通知》

(鲁安发【2017】19号)

 

 

滨州市中小企业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省局百日攻坚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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