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7]51号
关于公布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新经济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发展新经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经省局研究决定,公布我省新经济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0个单位为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新经济示范单位。希望公布的单位,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提高创新能力,在全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6月14日

鲁中小企局函[2017]51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发展新经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经省局研究决定,公布我省新经济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0个单位为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新经济示范单位。希望公布的单位,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提高创新能力,在全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6月14日
鲁公网安备 37162102000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