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7]51号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四届中国
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经国务院批准,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四届中博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南非小企业发展部、联合国发展组织联合主办,将于2017年10月10日至13日在广州举办。为切实做好相关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区设置
第十四届中博会以“智能、智慧、智造、节能”为主题,规划展览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共设6000个国际标准展位。其中,保利世贸博览馆展览面积约5万平方米,设2400个国际标准展位;广东(潭州)国际会展中心展览规模约10万平方米,设3600个国际标准展位。其中主题展定于2017年10月10-13日在保利世贸博览馆(广州市新港东路1000号),举办境外主题展(含联合主办国展区、国际展区、港澳台展区)、境内主题展(含省区市展区、跨境电商展区)。
专业展:2017年10月12-23日在广州(潭州)国际会展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工展路1号)分两期举办专业展。其中2017年10月12-15日举办智能制造及“互联网+”展,2017年10月20-23日举办智慧建材与家居展、节能展。
二、主要活动
展会主要突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四大功能,期间将举办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洽谈和交易活动、中国中小企业高峰论坛、第二届亚欧中小企业融资研讨会、主办单位专场活动包括举办中小企业跨境撮合对接洽谈会及一系列论坛活动等。
三、招商招展
本届中博会我省计划参展展位70个(各市计划展位指标见附件)。
根据本届中博会“智能、智慧、智造、节能”主题,结合我省中小企业优势特点,本届中博会我省计划在主题展区中的“省(区、市)专精特新展”进行组参展,组参展方式为集中参展,整体设计,统一装饰。本届中博会专业展在广州佛山市举办,省局不集中组织参展,企业可自行报名参加(具体信息可查询中博会网站http://www.cismef.com.cn/)。
四、参展费用
按照组委会统一收费标准,每个国际标准展位6800元人民币,室内光地每平方米700元人民币。为了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减轻企业参展负担,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予以展位费定额补贴,标准5000元/个展位,省局负责对展区进行统一装饰和布展,参展企业只需缴纳1300元/个。
五、时间安排
8月10日前,各市汇总上报《企业参展展位汇总表》;
9月10日前,各市汇总缴纳展位费至中博会规定账户,同时将缴费后的银行汇款凭证传真至省局规划处;
9月20日前,各市汇总上报参展参会人员名单,同时按标准和要求将企业展位背景图片发省局规划处,省局将统一组织制作并安装。未按时间和标准提交背景图片的,由企业自行携带背景图并安装至展位。背景图片格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9月30日前,各参展企业展品运抵广州;
10月7日-9日,集中统一布展、参展企业报到和布展;
10月9日,所有参会人员报到;
10月10日-13日,参展参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的第十四届中博会是省局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为参展企业搞好服务。
(二)广泛动员企业参加。从过去我省参加的“中博会”效果来看,参展企业成交活跃、成效明显。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博会”的宣传,积极组织本地区专精特新企业及名优中小企业参展,推动优质资源向中小企业集聚,让更多的中小企业享受到财政补贴的优惠政策,调动参展企业的积极性。
(三)加强协调指导。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财政补贴资金,积极协调本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参展企业展位费的补贴力度,对企业在参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协调指导,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参展。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规划发展处
联 系 人: 朱沧洋 王荣云
联系电话: 0531-82037207/7278
邮 箱: smeduiwai@163.com
附件: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