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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函

[打印]发布时间:2017-07-05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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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小企局函[2017]54号

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
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函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省直担保机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17〕205号)工作要求,现将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为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为2017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三、报送系统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p://coids.sme.gov.cn或http://coids.miit.gov.cn)。请各市中小企业局(办)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录该系统,或登录山东省中小企业局网站(http://www.sdqy.gov.cn),点击首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网上的信息报送系统说明填写和上报。登录信息报送系统用户名要有“SD”(大写)。

四、省直各担保机构请直接登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 报送信息,由省级管理机关负责审核。

五、请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和省直担保机构抓紧组织,于8月7日前完成汇总审核和报送,同时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工作联系电话:0531-82906608

技术支持电话:010-68574511 010-68200380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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