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7]68号
关于推荐第七批省级产业集群和第六批山东省特色产业镇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深入实施《山东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快培育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镇,扎实推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省局研究决定推荐第七批省级产业集群和第六批山东省特色产业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级产业集群
1.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当地党委、政府重视产业集群发展,制定了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措施;规划四至边界清晰,有相对集聚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发展目标明确;产业发展符合绿色、低碳、节能、环保要求,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2.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突出。产业集群区域面积在80平方公里以内,产业园区建设规范,产业集聚度高,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产业链衔接紧密,协作配套能力较强,产业集群内企业户数在100户以上,年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发展潜力大的新兴产业集群可适当放宽条件。
3.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完善。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国内领先,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拥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示范(试点)或国家行业协会(商会)认定的产业荣誉称号。
4.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基础设施条件良好,公共服务完善,信息、研发、检测、创业、培训、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平台较为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健全,能够完整、准确、及时提供统计数据。
5.创新发展和领先发展能力强。拥有完善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拥有一批高端领军人才;拥有省级以上“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创意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骨干企业的技术装备、科技创新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自主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集群主导产业规模和水平处省内同行业前列。
6.开展智慧产业集群培育建设。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行动,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在生产制造、营销推广、企业管理等领域积极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产业集群内规模以上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主要环节信息化应用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二)山东省特色产业镇
1.具有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制定了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措施。
2.规模和经济效益突出。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特色产业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户数、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实缴税金分别在镇(乡、街道)经济总量中占比不低于30%。发展潜力大的新兴产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特色产业发展符合绿色、低碳、节能、环保要求,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4.产业集聚度高。特色产业发展相对集中,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基础设施完备,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形成较完善的产业链,有一定产业协作配套能力。
5.品牌知名度高。特色产业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健全,拥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或国家行业协会(商会)认定的产业荣誉称号。
6.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视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具有为特色产业服务的信息、研发、检测、培训、物流、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统计工作制度健全,能够完整、准确、及时提供统计数据。
二、申报材料
(一)省级产业集群
1.申报单位填写省级产业集群申请表(附件1),由市中小企业局(办)审核签署意见;市中小企业局(办)填写省级产业集群汇总表(附件2)。
2.产业集群情况简介,2016年产业集群发展的基本情况,2000字以内。
3.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4.集群内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证书或产业荣誉证明复印件。
5.各类创新研发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建设材料。
6.产业集群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情况。
(二)山东省特色产业镇
1.申报单位填写山东省特色产业镇申请表(附件3),由市中小企业局(办)审核签署意见;市中小企业局(办)填写山东省特色产业镇汇总表(附件4)。
2.特色产业镇情况简介,能够准确反映2016年特色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以及营业收入、企业户数、从业人员、税金等指标完成情况,2000字以内。
3.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4.特色产业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证书或荣誉证明复印件。
5.各类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建设材料。
三、有关要求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每市可推荐1-2个产业集群和1-3个特色产业镇。各市于9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政策调研处,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方式:
庄永耀:0531—82037275
白培华:0531—82037273
邮箱:baiph@smesd.gov.cn
附件:
1.省级产业集群申请表.xls
2.省级产业集群汇总表.xls
3.山东省特色产业镇申请表.xls
4.山东省特色产业镇汇总表.xls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