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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准备和迎接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的通知

[打印]发布时间:2017-09-14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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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中小企局字[2017]29号

                                                                            

 

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准备和迎接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的通知 

 

各县中小企业局(办),滨城区、沾化区经信局,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国务院安委会第26督察组将对我省、市、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综合督查,为切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同时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滨州市安委会相继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滨安发[2017]3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滨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全市迎接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实施方案》(滨消发[2017]8号),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中小企业工作实际,对于当前我市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7]25号)及滨安发[2017]36号、滨消发[2017]8号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督促企业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可操作性强的隐患整改方案。

二、狠抓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以近期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和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为契机,结合综合督查的重点及考核的内容,立足本单位实际职能,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具体指导措施,补充完善指导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漏洞,将指导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高层建筑、电气火灾、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系列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十九大筹备与召开期间,全市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实现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滨州市中小企业局

2017年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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