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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补充通知

[打印]发布时间:2014-10-15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92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

企业博览会”的补充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8月8日中博会全国第二次联络员会议召开,根据会议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展会首次在保利展馆举办,各省展区集中在5、6两展馆中,为展示各省形象,原则以地域划分展区,不再划分行业。

二、根据组委会要求,我省对组展行业进行调整。原计划在主题展区中的“省(区、市)专精特新展”,专业展区中的“绿色食品展”、“机械制造展”、“汽车零部件展”进行组展,现调整为“山东产品展区”和“汽车零部件展”,“山东产品展”含绿色食品、保健品、食品包装、工艺品及专精特新产品。

三、省局拟对“山东产品展区”进行统一装饰和布展,参展企业需缴纳1300元/个展位;汽车零部件展区为标准摊位,参展企业需缴纳1800元/个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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