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7]87号
关于申报第五批省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省直有关协会:
根据《山东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及本年度工作安排,现将申报第五批省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在本省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均可向所在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或省有关协会提出申请。
2、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在10人以上或服务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具备提供公共服务、公益性服务的能力以及装备设施。
3、实际运行时间两年(含)以上,服务质量优良,内部管理规范,运行状况良好。
二、 申报材料
1、山东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认定申请表。
2、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及重大事项记录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服务机构从业资格、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6、服务机构获得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7、2017年度开展中小企业专业服务项目业绩报告,包括公司运营情况、业务开展情况、服务项目汇总表以及取得的成效等。
8、上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三、申报时间:各市、相关协会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12月30日前,以纸质(一份)及电子邮件(仅限申请表)形式,报省局创新服务处。
联系人:钱博
电话:(0531)82037227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