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中小企局字﹝2017﹞41号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中小企业局(办),滨城区、沾化区经信局,滨州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经发局:
现将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滨安办明电[2017]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市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督促企业超前研判,制定措施,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对当前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安全隐患进行进一步排查,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督促企业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滨州市中小企业局
2017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