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7]96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组织开展好岁末年初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已进入冬季,雨雾、冰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增多,年终岁末工矿企业进入生产经营活动旺季,不安全因素增多,防控难度加大。各级中小企业部门和企业单位要保持高度警觉,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上毫不放松,在遏制重特大事故上毫不放松,在落实安全责任上毫不放松,在筑牢安全基础上毫不放松,狠抓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从2017年起,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好、落实好《安全生产法》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重要内容。各级中小企业部门和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策划,在组织好《安全生产法》宣传的同时,要把《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纳入其中,采取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等方式,组织企业单位负责人、中层干部和一线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进行多维度、立体化宣传,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着力应急防范,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极有可能出现出现思想麻痹松懈,工作力度减弱的现象。各级中小企业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委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地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