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7]98号
关于开展2017年
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
省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预〔2011〕67号)、《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企〔2014〕29号 )的有关规定,省中小企业局确定对2017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省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绩效评价重点
2017年项目是事前签订合作委托协议的方式,评价重点为协议的完成情况,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服务效果,杜绝不合规现象。
二、绩效评价范围
2017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省直共计20个项目(绩效评价项目名单附后)。
三、绩效评价内容
(一)资金管理情况。主要评价每类资金支出的项目目标和项目决策、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资金到位和财务处理、资金使用合规性等。
(二)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与我局签订的委托工作协议,主要评价专项资金的项目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满意度等。
四、评价程序和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属于项目完成结果评价,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现场评价方式。
委托山东新永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中介评价机构,以协议的完成情况作为申请财政资金补贴的重要依据开展实地检查,参照各单位与我局各有关业务处室对接的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定于12月18日起对被检查项目进行评价,各被评价单位应予积极配合。
五、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将和资金挂钩。如果未按照协议完成工作任务,未按照计划使用资金,省局将会同省财政厅将拨付的财政资金收归国库,并取消今后的申请资格。对任何挪用和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绩效评价标准和结果等信息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提高透明度。
六、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局规划发展处 姜俐利
联系电话:0531-82037257
邮箱:274683048@qq.com
山东新永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董艳花
联系电话:13553154686
附件:2017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省直项目绩效考核名单.doc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