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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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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小企领组办字[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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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考核的通知 

各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小企业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战略部署,按照《山东省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规定,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2017年度全省小微企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见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指标)。现将考核指标印发并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考核自查总结工作。各市依据《考核办法》,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围绕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形成总结报告。

二、准确填报考核指标数据。各市在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认真核实小微企业发展考核指标数据,如实准确填报《2017年度全省小微企业发展考核数据填报表》(见附件2)。

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创新基地、专精特新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以工信部、省中小企业局和各市认定公布文件为准。其中,各市认定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各市自查总结报告附件一并上报。

三、切实加强工作沟通和组织协调。各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中小企业局(办)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考核责任,主动协调财政、统计、工商、税务、知识产权、人民银行等部门,互通情况,共享数据,扎实做好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工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地推动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和提报的考核数据进行抽查评估。

四、及时上报自查自评和考核数据。请各市于3月15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告和《2017年度山东省小微企业发展考核数据填报表》,正式行文上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需有关省直部门提供的数据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会友 郝龙

联系电话:0531-82037281 81278127

邮箱:liuhuiyou@shandong.cn  haolong@shandong.cn

附件:

  1.2017年度全省小微企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表.xlsx

  2.2017年度全省小微企业发展考核数据填报表.xlsx

 

山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抄送:省考核办,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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