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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第三批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打印]发布时间:2014-10-15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68
 关于认定第三批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有关协会: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和《山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鲁中小企办字[2011]52号)精神,根据《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关于推荐第三批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第四批国家示范平台的通知》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章丘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等79个平台为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希望被认定的单位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第三批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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