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中小企局函[2018]13号
关于推荐第六批
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鲁中小企局字[2018]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推荐第六批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对推荐平台申请报告认真审核,在对其服务业绩进行测评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
二、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第一、第二、第三批省级示范平台可于今年重新申报。
三、请于3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表、申请报告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等报送省局,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ngfangkai@163.com。有关表格和申请材料按《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其中,申请表《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须附协议复印件。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8年3月8日
(联系方式:创新服务处 景方凯 0531-820372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