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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滨州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计划的通知

[打印]发布时间:2018-04-28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463
 

关于印发2018年度滨州市城区

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计划的通知

 

滨城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2018年度滨州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度滨州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

储备供应计划

 

  为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切实做好2018年度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的储备供应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现编制2018年度滨州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总量、布局,保障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计划安排

  (一)国有建设用地储备总量。2018年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新储备总量控制在432.4099公顷以内,其中征收储备土地393.9470公顷,收回存量土地38.4629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8年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68.2271公顷以内,其中利用存量土地37.1917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8年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总量中,商服用地29.6757公顷,工矿仓储177.4086公顷,住宅用地129.2298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51.4590公顷、商品住房77.770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6.219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6.743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9508公顷。

  (四)市本级土地储备及供应资金效益分析。市本级土地储备总规模102.5800公顷(1538.7亩),总成本约7.81亿元。其中征收储备集体土地79.0000公顷(1185亩),土地征收成本约2.37亿元;收回储备国有建设用地23.5800公顷(353.7亩),土地收回成本大约3.44亿元。

  市本级全年计划供应土地95.2947公顷(1429.42亩),其中出让土地76.7556公顷(1151.33亩),划拨土地18.5391公顷(278.09亩)。出让土地大部分位于商住2级地上,全部出让后,按照基准地价测算土地出让价款约16.26亿元,考虑我市土地市场价格上涨因素,以200万元/亩计算,土地出让价款约23.02亿元。

  三、政策导向

  (一)控制总量,优化空间布局。按照控制新增、盘活存量、优化布局、保证需求的原则,科学确定供地计划总量。完善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推进主城区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积极推进老城区改造升级,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商业、居住和休闲娱乐区;工业用地逐步向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滨州工业园区布局和转移。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教育、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用地;支持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根据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严格执行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用地目录,禁止向高耗能、高污染及产能过剩项目供地;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为城市发展提供合理空间。

  (三)大力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继续推进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加大盘活力度,引导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严格各类用地的用地标准和准入门槛;实行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鼓励政策,鼓励建设标准式多层厂房,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创新工业用地使用制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加大土地批后监管,运用行政手段和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闲置浪费土地的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措施,保障重点。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部门配合,保证计划实施。发展改革、规划、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滨城区政府、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场供求情况,合理控制房地产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节奏,稳定、均衡供应。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等手段对土地供应全程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超面积出让、捆绑出让、“毛地”出让、住宅用地容积率小于1等出让行为。进一步完善招拍挂网上交易制度,减少流拍,稳定市场预期。

(四)加强批后监管。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和日常检查,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加大清理查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力度,严厉打击囤地炒地和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

1.2018年市城区土地储备计划汇总表

  2.2018年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3.2018年市城区土地储备计划明细表

  4.2018年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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