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中小企业局(办),滨城区、沾化区经信局,滨州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经发局:
联合国于2017年4月决定,每年6月27日为“中小微企业日”。按照山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鲁中小企局函〔2018〕52号)要求,现就组织做好 “中小微企业日”主题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宣传重点
(一)积极宣传中小微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各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增进社会各界对中小企业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为重点,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政策解读,让广大中小微企业了解政策、享受政策,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三)按照全国中小企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两聚焦、三强化”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务院以及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财税金融政策落到实处。
(四)挖掘推广一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典型,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宣传一批优秀中小企业家代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认真做好主题宣传活动各项工作。特别是在“中小微企业日”当天,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县区要广泛运用报刊、电台、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并重视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要结合实际,以“送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政策解读、企业家座谈会、融资需求对接会、展览展示、主题沙龙、志愿服务等形式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提升活动效果。
(三)用好平台载体。各县区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主题宣传活动,特别是要充分调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重要服务载体作用,深入产业集群、工业园区等中小微企业集聚区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
(四)做好活动总结。主题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县区要将主题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报送市局。
联 系 人:文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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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中小企业局
2018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