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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博兴县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打印]发布时间:2018-09-13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7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博兴县加快推进产学研合作实施办法(试行)》(博人组发[2018]6号)文件精神,鼓励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增强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动力,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博兴县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产学研合作“培育工程”计划

(二)产学研合作“示范工程”计划

(三)产学研合作“特聘专家”计划

二、支持重点

(一)支持企业主动对接高校、科研院所,签订具体项目的产学研合作协议,通过项目实施,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二)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包括:高端化工、新型金属材料、粮油精深加工、商用智慧厨具、现代高效农业、新材料、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医养健康等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我县优势特色产业。

(三)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并实现成果转化落地,打造技术含量高、特色鲜明的产业链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通过“招才引智”促成一批高层次人才落户企业,一批优秀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激发全县科技创新活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博兴县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事故。

2、合作项目需符合本年度重点支持方向,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或专家签订具体项目的产学研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形式、任务分工、各方投入、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产学研合作项目与申请单位所从事行业紧密相关,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4、申报单位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设备、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严格的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

(二)具体条件

1、产学研合作“培育工程”计划:(1)申报单位对产学研合作项目有先期投入;(2)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或上缴税金不少于50万元。

2、产学研合作“示范工程”计划:(1)申请单位拥有国家专利数量不少于3件,须拥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近三年应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技术创新项目;(2)合作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目标产品具有战略性和产业带动性,能推动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带来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3)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申请财政拨付资金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预算的30%。项目立项后申请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以自筹方式解决;(4)申请单位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或上缴税金不少于150万元。

3、产学研合作“特聘专家”计划:(1)签约专家拥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2)合作人才每年在申请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其中,合作人才与申请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给予优先支持;(3)申请单位与合作人才需开展具体项目合作,该项目取得一定成果,至少获得一项新产品或国家专利;(4)申请单位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或上缴税金不少于100万元。

四、申报方式

(一)企业自主进行申报,经县科技局、县财政局联合初步审查,委托第三方进行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择优确定项目予以立项扶持。

(二)申报材料

1、《博兴县产学研合作“培育工程”计划申请表》、《博兴县产学研合作“示范工程”计划项目申报书》、《博兴县产学研合作“特聘专家”计划申请表》及其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2、所有材料采用A4规格,双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五、其他要求

(一)产学研合作“培育工程”计划每个单位限报3项,产学研合作“特聘专家”计划每个单位限报2项。

(二)同一单位最多只能申报一个产学研合作“示范工程”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已获市级以上支持的同一项目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单位不得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不同类型的产学研合作计划。

(三)项目实施期一般应为2—3年,县拨经费不允许拨付县外产学研合作单位。

(四)申请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完整描述项目情况,确保提报内容和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五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申报材料经各申请单位审查盖章,于2018年9月30日前一式七份报县科技局(行政中心320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子汉  联系电话:2395636

邮箱:bxkjj@163.com

 

附件:1、博兴县产学研合作“培育工程”计划申请表

2、博兴县产学研合作“示范工程”计划项目申报书

3、博兴县产学研合作“特聘专家”计划申请表

4、关于印发《博兴县加快推进产学研合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博人组发〔2018〕6号)

 

 

博兴县科技局  博兴县经信局  博兴县财政局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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