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0190002
-
制发机关:
市农机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19-01-04
-
内容概述:
无
关于全面启用“钉钉”软件进行积分制管理的通知
关于全面启用
“钉钉”软件进行积分制管理的通知
机关各支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积分制管理科学性、实效性,经研究,于2019年1月份起,全面启用“钉钉”软件进行干部职工积分制管理,实行个人申报、网络审批、线下统计的操作步骤。具体操作及工作要求如下:
一、贡献(荣誉)积分申报
1.填报时限:贡献(荣誉)事项即时提报,须于次月5日前提报完毕。
2.填报内容:上个月贡献积分和荣誉积分情况。实行一事项一提报。
3.填报程序:
(1)申报人按照“贡献(荣誉)积分申报”模块要求,自行填写申报人、所在支部、类别、申报月份、申请积分及证明材料等要素。
(2)证明材料提报照片、文件均可,不提报此项,相关事项无法提交。
4.审批程序及要求:
(1)申报人根据审批程序(已预设),按照工作实际选择积分管理员和积分制管理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2)积分制管理员负责审核申报积分是否符合贡献积分或荣誉积分规定范围,申报积分是否准确,如不符合规定范围,则审批不予通过;如申报积分有误,则填写拒绝理由后,由申报人修改后重新提报。积分制管理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核申报项目真实性,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审批不予通过。积分制管理员和积分制管理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审批过程负责。
(4)审批通过后,审批将同步抄送积分制管理办公室,若申报积分不符合规定,积分制管理办公室将在通知相关人员后,在每月汇总时将相关积分扣除。
二、基础积分申报
1.填报时限:每月5日前。
2.填报内容:上月基础积分情况。实行一月一提报。
(1)政治合格中,因涉及参加主题党日或其他党员活动情况,需填报本月参加主题党日或其他规定的党内活动的照片或者签到表;因工作安排参加党组织活动的,需添加出差审批单截图、外出审批单截图或相关会议、活动通知照片,否则一律按规定扣分。非党员无需提交。
(2)执行纪律合格中,因涉及考勤情况,需添加考勤情况统计表截图,即“考勤打卡-统计”中从“出勤班次”到“补卡申请”的截图。
3.填报程序:申报人按照“基础积分申报”模块要求,填写申报人、所在支部、申报月份等要素及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分数,系统将自动计算最后得分。
4.审批程序及要求:
(1)申报人根据审批程序(已预设),按照工作实际选择考勤管理员、党支部积分管理员和支部书记。
(2)在基础积分申报中,考勤管理员负责审核考勤情况是否准确,积分制管理员、党支部书记负责审核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如申报人填写分值有误,则相关环节审批人在填写拒绝理由后,由申报人修改后重新提报。
(3)审批通过后,审批将同步抄送积分制管理办公室,若申报积分不符合规定,积分制管理办公室将在通知相关人员后,在每月汇总时将相关积分扣除。
三、一次性积分事项申报
1.填报时限: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随时提报。
2.填报内容:本年度“灯塔-党建在线”学习情况、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务员在职培训考试及其他上级组织的培训考试成绩申报。新增加内容由相关负责科室(单位)通知后一并统一填报。实行一事一提报。
3.填报程序:申报人按照“一次性积分事项申报表”模块要求,自行填写申报人、所在支部、申报年度、类别等要素,据实填报相关材料及扣减分。
4.审批程序及要求:
(1)申报人根据审批程序(已预设),按照工作实际选择积分制管理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2)积分制管理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核该项积分是否达标,如不达标则在同意审批后增加审批意见一栏填写扣分情况,由积分管理办公室负责统计扣分情况。
四、其他事项
1.干部职工每月5日前须完成上月个人事项申报,逾期不提报将不予计分。
2.积分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积分终审、汇总、排名、公示。
附件:申报模板样稿
积分制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
申报模板样稿
1.贡献(荣誉)积分申报
2.基础积分申报
3.一次性积分事项申报
4.考勤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