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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鲁安办明电〔2018〕36号文件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

[打印]发布时间:2019-01-05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81
 

    关于转发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鲁安办明电〔2018〕36号文件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索引号:

    20190003

  • 制发机关:

    市农机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19-01-04

  • 内容概述:

  •  
     

    关于转发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鲁安办明电〔2018〕36号文件

    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工部、高新区农工办、北海新区农林水牧局:

    现将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鲁安办明电〔2018〕36号文件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滨安办明电〔2018〕2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滨州市农业机械管理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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