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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国际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打印]发布时间:2019-03-06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阳信国际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阳信国际工业园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河流镇,2001年12月由阳信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1年12月阳信县人民政府下发了阳政字[2001]8号文《阳信县人民政府关于阳信国际工业园规划有关问题的报告的批复》,批准将其设立为县级工业园,审核面积为10.5km2,四至范围为:北起勾盘河,南至温水线,西起董家村西沟,东以王大沟和原棉花良种有限公司以东780米外沟渠为界。2010年,滨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承担了该园区的区域环评工作,编制了《阳信国际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阳信县环境保护局以阳环字[2010]6号文出具了《关于阳信国际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贯彻落实环发[2011]14号文件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1]358号)及其《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7号)要求“对于规划环评已实施5年以上的各类产业园区,园区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河流镇人民政府决定对阳信国际工业园规划控制面积10.5km2范围进行跟踪性环境影响评价。

一、园区概况

1、评价范围

根据阳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阳信国际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阳环字[2010]6号),本次跟踪评价的范围与原环评范围一致,北起勾盘河,南至温水线,西起董家村西沟,东以王大沟和原棉花良种有限公司以东780米外沟渠为界。规划区总用地面积10.5 km2。

2、根据原区域环评,阳信国际工业园产业定位为:以金属制品、电子产业为主,适当引进其它低耗能、无污染或轻微污染的项目。

3、规划总体布局

根据原区域环评,阳信国际工业园规划形成“一环、一心、八区”的基本格局:一环——沿园区内勾盘河等其他河流形成的绿化。一心——园区中心滨湖公园。八区——根据规划用地性质把园区划分为八个功能片区:办公区、文教区、商住老区、商业区、居住新区、金属制品产业区、电子产业区、商贸物流区。

二、工业园规划实施情况

产业布局:截至到2018年12月底,入区的46家企业,其中关停倒闭企业3家,正常生产企业43家。针对现有43家企业进行调查分析,项目主要行业类别为金属制品业、电子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工艺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

给水:目前工业园供水依托阳信县自来水厂,其供水管网已覆盖工业园全部区域。

排水:目前园区内的河流镇东方污水处理厂已于2018年底投入运行,设计能力为7000m3/d,主要处理部分企业污水和镇区生活废水,实际处理量为3500m3/d,废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勾盘河。

固废处置:目前工业园内各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大部分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阳信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了协议,并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可达100%。

集中供热及燃气:工业园内未设置集中供热锅炉,除河流镇人民政府和河流镇中学供暖采用燃气锅炉供暖外,其他企业均采用空调条采暖;工业园内的工业用气与民用气气源均为天然气或液化气。目前工业园内已经实现天然气供应,根据调查目前工业园运营的企业均无燃煤锅炉。

工业园内道路:目前园区内东西方向的北环路、康庄路、府前路、建设路(鑫源路)、温水路已建成,东西方向的腾飞路已建设东侧路段;南北方向的富民路、文化路(月海一路)、桑阳路(滨温路)、市场路、工业路、东环路已建成,南北方向的富强路已建北侧路段。

三、工业园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工业园内现有43家运营企业环评执行率为95.12%(通达、华胜正在环评);验收执行率为81.4%(其中东方精工、东方污水处理厂正在验收;金港、鑫源、澳菲利、优百特、华胜、因依托的东方污水处理厂尚未验收,故项目尚未验收;通达环评尚未结束、尚未验收),企业均采取了相应的废水、废气、固废治理措施,符合原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中所提出的入区企业污染治理要求。经调查统计,2017年工业园评价范围内各企业大气污染物及水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均小于原环评预测排放量。

四、工业园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2018年12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PM10、TSP、PM2.5在各监测点均有不同程度超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PM10、TSP、PM2.5超标主要由于绿化覆盖率不高,过往车辆产生的动力扬尘及汽车尾气所致。园区内各监测点SO2、NO2、NOx、CO、臭氧均未出现超标现象,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各监测点的氟化物、硫酸雾、HCl、NH3、H2S、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其中NH3、H2S、HCl、硫酸雾、苯、甲苯、二甲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标准;氟化物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与原环评2009年现状监测结果相比较,区域各监测点位PM10、TSP现状浓度均有所上升,SO2现状浓度有所下降。大气环境PM10、TSP上升主要原因是由于区域近年来新增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导致;SO2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区域内小型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制定了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工业园内的SO2排放量有所减少。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2018年勾盘河后周闸例行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除总氮、总磷、氟化物外,其他各项监测因子(pH、溶解氧、COD、BOD、氨氮、油类、挥发酚、总汞、铅、铜、锌、硒、砷、镉、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评价区域地表水水质质量状况较好。

与原规划环评2009年监测结果相比,COD、BOD、砷、氯化物、铜、锌、石油类勾盘河水质均有所改善;硫化物、挥发酚、镉、氰化物、六价铬与原环评监测相比,均为未检出,没有发生变化;总氮、溶解氧、汞、铅、粪大肠菌群与原环评监测相比,稍有恶化,但不明显,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总磷恶化明显,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总磷超标主要是由于勾盘河沿岸生活、农业养殖排污造成的,目前当地政府已经制定勾盘河综合整治方案。

3、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2018年12月监测结果分析,1#-8#监测点位溶解性总固体超标;除7#点位外,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钠在其他7个点位均超标;氨氮在2#、6#、8#点位超标;细菌总数在2#、3#、5#、7#、8#超标;氟化物在1#点位超标;其余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本项目监测点位位于同一地质单元内,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钠、溶解性总固体、超标在评价区内具有普遍性,与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影响有关。

与原规划环评2009年监测结果相比:高锰酸盐指数在各个监测点位均有改善;硫化物、氰化物、汞、大肠菌群在各个监测点位均未发生变化;总硬度除了在5#点位有改善外,其他监测点位均稍有恶化,恶化现象不明显;砷除了在2#点位稍有恶化外,其他监测点均未发生变化;铜除了在3#点位稍恶化外其他监测点均未发生变化;六价铬除了在1#、2#、4#点位未发生变化外,其他监测点位均稍有恶化;亚硝酸盐在2#点位未发生变化外,其他监测点均稍有恶化;氯化物在3#、5#、6#监测点位有改善,其他监测点均出现恶化现象;硝酸盐除了在2#、3#、5#点位改善外,其他点位均恶化明显;氨氮、氟化物、石油类在6个监测点位均稍有恶化,恶化不明显;镉、铅、细菌总数、硫酸盐在各个监测点位均有恶化。

通过园区现状监测与原规划环评监测结果分析,区域内总体水质变差。对于园区内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采取工程防渗措施防止对区域内地下水的污染。

4、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2018年12月监测结果,3个监测点的环境土壤检测值均符合园区土壤各监测点位的各项监测因子均不超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表明园区土壤环境良好,说明评价区域环境土壤质量状况较好,规划的实施并未对园区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污染。

5、声环境质量

根据2018年12月监测结果分析,项目所在监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与原规划环评2009年监测结果相比:园区大部分敏感点、企业现状监测值较原环评噪声现状监测值有所升高;区域内主要道路昼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较原环评现状监测值有所降低;今后园区应加强对内部企业主要噪声企业监管,从而确保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达标。

五、跟踪评价总结论

通过评价,工业园自规划实施以来,区域环境质量未发生明显变化,在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区域内企业地下水防渗的前提下,园区对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工业园已经实施的规划内容基本符合原环评及批复要求,但在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环境管理、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需要改善的问题。1、入驻企业错综分布、未按功能分区入住企业。目前东南部的电子产业区入驻了金属制品项目,以电子、金属制品项目为主;南部的金属制品产业区入驻了屠宰养殖项目(华胜屠宰)、工艺品加工项目(美尔达);原规划为金属制品产业区备用地、电子产业区备用地内的5个村庄尚未搬迁;规划的居住新区内部入驻了金属制品项目(正阳、鼎鑫、秀琛)。根据《关于河流国际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阳环字[2010]6号)中关于调整工业园内部布局的建议内容:园区起步区建设较早,项目混杂,与规划确定的园区以桑阳路为界,路西作为金属制品产业区,路东为电子产业区不一致,应通过今后相应项目的技改、扩建、改建工程,逐步迁到相应的区域,新建项目必须落户到规划的区域。目前不符合规划的企业大部分为原环评阶段已经存在的企业,这部分企业没有进行过技改、扩建及改建工程,尚未搬迁到相应区域;新建项目中部分没有按照相应的规划区域进行布局,下一步应逐步搬迁到相应区域。2、园区内东方污水处理厂尚未验收,应尽快进行环保验收;园区内污水管网收集率较低,部分企业生活废水依托化粪池进行处理,目前进入东方污水处理厂的企业仅为鼎致、蓝天、经纬、金港、鑫利五金、长威、华胜、鑫源和优百特;3、目前尚未编制针对整个园区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加快环境风险预案的制定。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与本园区相关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园区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阳信县河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颜亮   联系电话: 15066975718 

环评单位: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754398008;联系人:李利 ;电子邮件:56062012@qq.com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阳信县河流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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