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4]57号
关于办好《山东中小企业之声》的补充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2015年1月8日,由省财政支持,省中小企业局和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在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开办的《山东中小企业之声》即将开播。局党组对后期节目播出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现将有关精神和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认真组织好《山东中小企业之声》节目
1、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目播出工作。要珍惜30分钟时间。各单位要把最有价值、最有用的信息总结宣传出来。认真挖掘素材,把有亮点、有代表性的东西找出来,提高办节目的效果。有关单位要坐下来认真研究,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先报送省局,并附相关文字介绍材料,由省局与节目组和各地沟通后敲定最终方案,并由节目组列出访谈提纲。充实完善后形成55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
2、每期节目要突出一个主题。节目不要泛泛而谈,每期把一件事说明白。重点宣传省局确定的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环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创新、产业集群、对外合作与交流、经济运行分析等7个方面,要突出本地区、本单位的特色和亮点。
3、节目朴实活泼,风格相对统一。节目基本以访谈的形式进行。嘉宾准备的素材也要做到口语化,以讲故事的形式进行,不念稿子,不讲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不用书面语言,要避免空话、套话。每期播出后,省局将把音频和图文挂到山东省中小企业局网站的“中小企业宣传”专栏上,供大家学习交流。
4、各市与省局和电台节目组要充分进行沟通。按照既定程序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掘闪光点和有感染力、说服力的故事和情节。播出前进行必要的排练,确保播出效果。
5、对播出素材要严格审核。各地在准备材料时,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注意保密原则。每期节目文字材料报省局和节目组,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播出。
6、统一格式文体,便于编辑结集。具体由各单位参照省局第一期播出格式撰写。
二、 节目播出时间和频率
《山东中小企业之声》节目播出时间更改为每周四上午11:00—11:30。
播出单位: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新闻频道)
网上直播:每周四11:00—11:30 打开齐鲁网主页,鼠标点击“听广播”后面的“新闻”,在出现的新页面,可直接收听新闻频道直播。
各地收听频率:
调频FM
大泽山104.1 济南95.0 威海93.4 枣庄88.7 泰安89.1 |
蒙山95.2 青岛98.6 104.4 潍坊97.1 104.4 东营94 莱芜89.1 |
沂山90.3 烟台98.5 聊城87.6 菏泽107.4 临沂95.2 |
昆嵛93.4 淄博94.6 日照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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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波AM
济南918 日照918 聊城1485 济宁1485 德州1485 |
烟台918 枣庄918 菏泽1485 青岛154 |
淄博918 滨州918 东营89 临沂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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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918 威海1485 莱芜91 泰安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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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