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区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科级)调整事项的通知》(滨区编函〔2019〕7号),滨州市滨城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拟向滨州市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滨州市滨城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清算组 2019年8月8日
根据《关于区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科级)调整事项的通知》(滨区编函〔2019〕7号),滨州市滨城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拟向滨州市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滨州市滨城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清算组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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