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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打印]发布时间:2015-01-05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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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小企局函[2014]59号

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年报会的布置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全省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执行的报表制度

2014年年报工作,仍然沿用国家统计局审批的《全国乡镇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3]115号)。

二、使用新的汇总软件

2014年年报,务必使用最新版本的恒诺尔统计汇总软件,旧版软件形成数据将无法接收。新版本的软件可在全国乡镇企业直报网首页下载(网址:zb.app.gov.cn)。若有技术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恒诺尔公司联系(咨询电话:010-51281796)。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市要严格按照新的报表制度,做好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加强对指标数据逻辑关系的综合分析,注重与往年报送数据的对照比较,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力求客观地反映本区域乡镇企业发展情况。请各市中小局(办)将各县(市、区)统计年报汇总后,于2015年2月底前报省局,2015年不再报送月报和季报。

联系人:规划发展处 王荣云

电话:0531-82037278;邮箱:wang82037278@163.com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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