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试点推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发〔2017〕157号)、《滨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试行方案》(滨人社办发〔2018〕2号)、《关于开展无棣县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评估的通知》(棣医保函〔2019〕2号)的要求,现对符合长护险标准的失能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11月28日—11月30日
举报电话:6323320、6781516
附件:无棣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公示名单(2019年度第一批)
无棣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27日
编辑:无棣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