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绍
   惠民县法律援助中心于2007年12月13日经惠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惠编发(2007)11号文件批准建立,现为惠民县司法局下属正股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人,实有2人。主要职能,管理本县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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