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州经济开发胜地法律服务所,是于2004年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伙制法律服务机构。服务所成立六年来在庞爱国主任的带领下,坚持党的领导,在各级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执业人员从建所的3人发展到目前的20人。承办的案件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法律界得肯定。2008年10月滨州经济开发区开展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以来,庞爱国同志代表全所人员接受了领导的重托,为辖区内188个行政村免费担任了常年法律顾问,无偿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使开发区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法律服务的“套餐”,缓解了政府的工作压力,加深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这一举措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胜地所为加强党的领导,方便党员开展组织生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全市法律服务所中成立了首个党支部,庞爱国同志被选举为党支部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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