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滨州市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以来,滨州市按照“发挥优势、突出重点、集群发展、强化带动”的总体要求, 认真细致地实地考察和审核,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评定市级龙头企业,研究制定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强化各项服务。同时,滨州市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动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于经营业绩下滑、带动能力减弱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取消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以确保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促进滨州市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和经济发展。
截至目前,今年滨州市新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6家,取消34家,净增12家,总数达到372家;有4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列全省第5位;53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列山东省第4位;滨州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425家,农业龙头企业的数量和规模的快速膨胀有效地拉动了滨州市粮棉、畜牧、蔬菜、果品、水产等特色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