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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杨超律师事务所城立于2009年3月1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改后,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首批个人律师事务所,由资深律师杨超个人出资设立。成立以来山东杨超律师事务所以精确、高效、忠实、周全的高标准服务,为客护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是山东杨超律师事务所服务宗旨。山东杨超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为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成功代理近百起诉讼仲裁案件得到广大群众认可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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