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绍
   山东永光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是惠民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后更名为山东滨州乐安律师事务所,2001年脱钩改制成立合作制律师事务,2009年改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现有执业律师6名,全部达到本科学历;实习律师5名,全部是最近毕业的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后勤辅助人员2名。本所在2003年出资16万元购置了办公楼房324平米,购置电脑7台,达到办公现代化。本所担任了惠民县人民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担任行政、事业、企业顾问单位50多家,业务收入60余万元。为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3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4年惠民县青少年权益维护中心
  2006年惠民县工商联民营企业维权中心
  2009年妇女维权工作站
   山东永光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法律服务的正确方向,完全从全县的实际法律服务需要出发,为需要提供法律服务行政机关、企业单位,公民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了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本所坚持周六学习制度,学习国家最新的大政方针,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讨论疑难案例。为了本县的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义务担任惠民县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依据。为了使经济困难公民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本所除了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以外,还根据实际情况为困难公民自行提供免、减代理服务费。仅就2010年本所就完成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6件,减免法律服务费1万多元。本所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12家,企业法律顾问30多家,每年都能为企业避免和挽回大量的经济损失。本所的优质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的广发好评,得到了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肯定,被授予多个荣誉称号(事务所的荣誉部分),仅2010年就收到锦旗13面,感谢信20多封。本所律师保证一如既往,尽全力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