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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纳入社会征信体系
发布时间:2016-09-13        浏览次数:1038        返回列表
   滨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召开了滨州消防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暨商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实地操培训会。各县(区)消防大队长、教导员,滨州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滨州部分消防监督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滨州消防大力开展消防技术服务,积极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社会征信体系。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总队“10.13”枣庄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消防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一系列消防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推动滨州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上档次、上水平,滨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召开了消防安全信用评价体系会议。首先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黄河店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现场。随后在滨州佳泰饭店会议室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会上传达了滨州市公安局《关于在滨州开展商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黄河店、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百大厦两个单位分别作了经验介绍交流。

  滨州消防支队副支队长赵诗华就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他表示,各级消防人员要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做好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明确标准,全面开展商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要配备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要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条件,实施更加细致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开展消防技术服务,积极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同时加强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